长沙北斗研究院被市委市政府纳入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重点任务
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被市委市政府纳入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重点任务。《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大学全国北斗技术策源地功能,壮大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星网工程”,加快建设湖南北斗时空技术创新中心。
8月2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实施意见》提出,全力将长沙建设成为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不断开辟发展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增创发展新优势,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若干政策》则聚焦重点工作细化政策保障,真金白银推动《实施意见》确定的“七大工程”加快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彭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相关政策,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罗社辉,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塨,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蒋志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逸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周海毅主持。
目标:2030年初步建成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实施意见》指出,长沙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独特优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以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高能级产业集群、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效能成果转化体系、高品质创新生态为重点,充分激发全社会活力和动力,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全力将长沙建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世界影响力的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践行八个“走在前、作示范”、引领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汇聚磅礴力量。
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确定了什么发展目标?有什么具体指标?《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长沙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速13%以上,各类创新平台2600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等五类研发企业(中心)200家以上,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3个,人才总量350万,上市企业1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4+4科创工程”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力争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实现零的突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科学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为更多重大科技成果诞生地和全国重要创新策源地,整体创新能力迈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前列,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框架基本形成;展望2030年,各类创新平台3000家以上,研发企业(中心)500家以上,综合科技竞争力显著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迈入国际价值链高端,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初步建成;面向未来,全面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做出积极贡献。
措施:“七大工程”推动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
根据《实施意见》,长沙将重点实施“七大工程”,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一是研发企业(中心)集聚工程,包括引育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引育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外资研发中心、设立保税研发中心;
二是战略平台支撑工程,主要是深化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省“4+4科创工程”、布局新型研发机构;
三是创新能级提升工程,将加快建设湘江科学城集聚区、自贸区长沙片区集聚区,打造马栏山基地、科大金霞基地、大泽湖基地;
四是产业集群赋能工程,包括赋能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数字、新材料、视频文创、现代种业等优势产业升级,支撑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壮大,引领未来材料、未来计算、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培育;
五是成果转化增效工程,要进一步发挥高校院所优势,搭建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应用场景,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强化区域创新协同;
六是科技人才强基工程,要积极培引高层次科技人才,着力发挥湘商、校友作用,培育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优化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七是创新环境优化工程,将充分发挥城市宜居宜业独特优势,提升保税和跨境研发便利化水平,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引育高端智库和服务机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为确保各项政策和举措落到实处,《实施意见》从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要素保障、科学评估和创新激励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保障:20条政策措施条条都有“真金白银”
《若干政策》从集聚研发企业(中心)、打造战略创新平台等六个方面推出20条具体措施,为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全面推动长沙高质量发展添加“助推剂”。
其中,集聚研发企业(中心)方面共4条措施,把引育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放在首位,另外还有引育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引育外资研发中心和保税研发中心;打造战略创新平台方面有2条措施,即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布局、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强化科技赋能产业方面共5条措施,包括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强化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强化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建设、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创新平台重点片区建设发展有3条措施,分别是支持先行先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用地供给和财税支持;加快创新要素资源集聚方面共4条措施,包括大力引育高端人才、优化人才服务、支持开展国际和区域创新合作、畅通项目招引渠道;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方面有2条措施,即提供跨境研发通关和金融服务便利、强化知识产权权益保护。
据介绍,这20条措施条条都是“干货”,长沙拿出真金白银、真材实料,实打实地推动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比如,为集聚研发企业(中心),对在长落地的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长沙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0亿元支持,并按每年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全力将长沙建设成为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不断开辟发展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增创发展新优势,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独特优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以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高能级产业集群、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效能成果转化体系、高品质创新生态为重点,充分激发全社会活力和动力,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全力将长沙建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世界影响力的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践行八个“走在前、作示范”、引领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汇聚磅礴力量。
二、发展目标
坚持功能布局基于全球、研发任务源自全球、研发资源来自全球、研发成果用于全球,引育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全面、系统、深入推进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在平台引领、产业赋能、成果转化、人才集聚、生态优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在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上实现更大突破,在新一轮科技竞争中赢得主动、蠃得优势、蠃得未来,进一步推动长沙科技创新事业实现历史性突破和跨越式发展。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速达13%以上,各类创新平台达到2600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等五类研发企业(中心)达200家以上,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达到3个,人才总量达到350万,上市企业达到1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00家,“4+4科创工程”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力争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实现零的突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科学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为更多重大科技成果诞生地和全国重要创新策源地,整体创新能力迈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前列,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框架基本形成。
展望2030年,各类创新平台达3000家以上,研发企业(中心)达500家以上,综合科技竞争力显著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迈入国际价值链高端,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初步建成。
面向未来,全面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做出积极贡献。
三、重点任务
(一)研发企业(中心)集聚工程
1.引育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招引世界500强企业建立研发中心,集聚世界顶尖科技人才、创新资源、技术平台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关键技术攻关等,承担全球研发项目的关键步骤和大部分过程,带动世界500强企业落户长沙。
2.引育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支持央企、行业领军企业以及知名跨国公司在长设立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与先进制造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开展先进技术研发、产品研制,实现产业创新项目进展行业领先。
3.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鼓励在长企业的研发中心独立注册、独立运营,加大研发投入,增加研发人员和设备,扩大场地规模,拓展研发业务范围,提升研发中心能级,推动研发成果产业化。
4.建设外资研发中心。鼓励外商在长依法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开放创新平台等,支持其吸引国际化人才和资源,开展技术开发、产品研发等活动。
5.设立保税研发中心。吸引国家和省级平台、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在综合保税区设立保税研发中心,利用区内高端先进装备、材料试剂低税费成本优势,开展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品试制、检验检测和中试等,鼓励支持建设共享实验平台。
(二)战略平台支撑工程
1.深化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依托,强化科技基础支撑。锚定“三区一极”战略定位,发挥长沙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引领作用,探索更多可示范、可推广的创新改革举措,服务国家区域创新发展战略。发挥长株潭科教资源优势,辐射带动全省创新协同发展,积极申创长株潭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持续强化政策供给,推动扶持政策迭代升级,高效集聚一批高端人才、先进技术装备、研发服务平台、投融资机构等创新产业资源,加快存量企业扩容、产业链条延伸,推动园区发展由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
2.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抢抓国家级创新平台体系重构机遇,力争三年内,新获批1-2家全国重点实验室,2-3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6-8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争取国家医学中心获批,更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纳入新序列管理,支持深海电能变换装置争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标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要求,梳理遴选100家高水平国家级创新平台培育对象,建立国家级创新平台培育体系,按研发投入情况予以支持。
3.推进省“4+4科创工程”。以“4+4科创工程”为依托,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推进岳麓山实验室、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实验室)、湘江实验室、芙蓉实验室,以及大飞机地面动力学试验平台、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建设和运行,争取纳入国家实验室管理体系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积极发挥平台创新辐射带动作用。
4.布局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国内外高水平科研院所在长设立研发分支机构,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支持高校、科研团队与优势产业深度融合,聚焦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孵化和科研服务,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院士等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聚焦产业共性需求与技术攻关,共建新型研发机构。
(三)创新能级提升工程
1.加快建设湘江科学城集聚区。以湘江科学城为依托,培育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核心“引爆区”。持续放大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和长沙高新区“智谷”等在“大院、大所、大企业”高度集聚和“链主、链长、链生态”协同发力的智力优势和产业优势,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打造物理主承载空间,布局创新平台、成果 孵化、产业培育三大功能区,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创新成果策源地、创新人才集聚区、创新产业增长极、创新生态共同体、创新发展新引擎。推动在长科研院所“腾笼换鸟”,在集聚区落户或建立分支机构。聚焦计算科学、物质科学、能源科学、生命科学、空天科学,加快集聚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以下一代“天河”超级计算机为核心的“算网大脑”、新一代高重复率超强激光驱动加速器应用平台,力争实现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破零。加快建设半导体装备产业集聚区、湘江科创基地。完善科技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长沙科技成果展示馆、技术产权交易所、碳汇交易中心、湘江科学城人才服务中心等,升级建设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国际化医院、学校、社区。发挥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两大国家级园区优势,建设储能材料、工程机械和医疗装备成果转移转化承载区。发挥南部融城片区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中的区位和科创资源优势,打造成为长株潭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成果转化先行区。先行推动解放垸-大托新城等起步区建设,加快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加快“天心数谷”建设,打造长株潭数字产业创新高地。支持雨花经开区重点打造人工智能、智能光学、智慧医疗产业创新研发基地。加强与湘潭综合保税区联动。
2.加快建设自贸区长沙片区集聚区。充分发挥自贸区长沙片区先行先试作用,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保税研发中心等。长沙经开区块立足产业优势,打造工程机械、汽车等制造业研发中心集聚区;黄花综合保税区发挥保税、免税、免证等政策优势,设立研发设计、智造检测服务等功能区;芙蓉区块释放现代种业优势,加快建设长沙·中国隆平芯谷;会展区块致力打造国际中高端会议会展承办首选地,办好中非经贸博览会;高铁新城依托区位优势,打造数字孪生产业创新带。一体融合建设松雅湖未来科技城,发挥好自贸区长沙片区、黄花综合保税区等外向型政策辐射效应,布局创新平台、成果孵化两大功能区,建好用好全国重点实验室、算力中心、工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发挥浏阳经开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强化与自贸区长沙片区的创新和产业联动。
3.打造“三基地”。马栏山基地。围绕视频文创核心主业,聚焦高格式影视工业化技术业态,推进音视频领域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打造音视频产业研发中心基地。科大金霞基地。依托国防科技大学资源和军民两用技术、人才优势,集聚重点央企、科工企业等军民技术研发中心和中试基地,高标准建设数学研究院,打造军民两用先进技术创新谷。大泽湖基地。发挥望城经开区产业集聚优势,以大泽湖·海归小镇为核心,集聚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吸引海归人才、高层次人才落户,建设创新创业及成果转化中试产业园。
(四)产业集群赋能工程
1.赋能优势产业升级
(1)工程机械领域。发挥起重机械关键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优势,推动在高端液压、电控系统、大型轴承和工程机械再制造等领域形成一批尖端技术产品,打造世界一流工程机械产业和研发中心,争创工程机械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2)汽车及零部件领域。发挥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优势,推动传统动力系统和混合动力技术优化升级,支持开展氢燃料汽车核心零部件突破工程;提升湖南(长沙)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长沙汽车创新研究院能级,加速交通设施车联网功能改造和核心系统能力提升,推动长沙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3)数字产业领域。积极参与国家“东数西算”工程,统筹发挥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算力中心、湖南大数据交易所等算力和数据资源优势,加快北京大学计算与数字经济研究院、长沙半导体技术与应用创新研究院升级发展,建设具有国家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提升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湖南)、“三束”微纳加工装备应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产业赋能水平,打造国家数字产业增长极。
(4)新材料领域。发挥粉末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极端服役性能精准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金属资源与新材料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优势,以先进储能材料、新型轻合金材料、先进硬质材料、先进碳基材料等为重点,加快创建国家先进储能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形成特色鲜明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5)视频文创领域。依托马栏山数字媒体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争创数字媒体制作与智能交互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实现自研全云架构、音视频技术标准、工具软件、集群计算等技术国产化替代。依托虚拟现实、空间计算、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智能交互等技术创新,做强长视频核心业务,大力拓展电影动漫游戏、文创衍生消费、跨场景应用等新板块,加快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大力培育数字文旅、数字娱乐品牌。做强产业投资基金体系,依托内容创意、科技创新生态,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视频文创产业集群。
(6)现代种业领域。依托岳麓山实验室、杂交水稻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前瞻部署研究多抗转化体、新型基因精准编辑原型工具、基因设计合成等颠覆性前沿技术,加快镉低积累水稻培育攻关,选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主粮、畜禽水产和特色经济作物新品种,加快建设世界级种业创新高地。
2.支撑新兴产业壮大
(1)航空航天领域。加快推动大飞机地面动力学试验平台投产达效,打造成具备设计、认证和验证功能的世界一流试验平台。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大学全国北斗技术策源地功能,壮大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星网工程”,加快建设湖南北斗时空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卫星通信、卫星导航、遥感等技术在内的卫星产业。
(2)生命健康领域。发挥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及芙蓉实验室、国家医学中心等创新平台优势,建设创新药物综合研发平台,打造中南地区细胞药物研发中心,开展转化医学和精准医疗前沿研究。坚持主流装备、核心部件等高端医疗器械产品自主创新,加快建设楚天创新示范产业园和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医疗器械产业园,打造医疗器械制造业集聚区。加快建设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长沙先导区。
(3)智能装备领域。发挥机器人视觉感知与控制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优势,围绕机器人基础性、共性、关键性技术进行创新研究,推动智能机器人广泛应用。依托国家高效磨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大力发展中高端数控机床主机,提高工业母机产业发展水平。推动高分子复杂结构增材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产业赋能,加快突破大尺寸增材制造(3D打印)工艺,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建设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推动超精密制造等前沿方向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
3.引领未来产业培育
发挥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装置等基础引领作用,强化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推动未来技术多路径探索和交叉融合,培育未来材料、未来计算、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开展量子计算、量子测量技术攻关与产业孵化,抢占未来发展战略制高点。积极争取国家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争取布局国家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构建未来技术创新、未来场景培育、未来产业生态体系,推动未来产业“联点成线、聚线成链”,打造未来产业发展引领高地。
(五)成果转化增效工程
1.发挥高校院所优势。紧密对接国家“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建设,以前沿科学问题为牵引,培育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交叉学科中心,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深化市校(所)创新发展联盟机制,加快推动在长高校院所先进技术成果就地转化产业化。突出“算力、算法、算据、算网”核心驱动,推动前沿技术和底层技术快速迭代及创新突破,加速畅通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通道。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基础研究长周期项目支持方式。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教学研究基地,用好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鼓励高校购买先进仪器设备,按开放共享等规定使用。引导创新平台联合高校院所,组建面向行业共性基础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的联合实验室,共同开展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省十大技术攻关、市重大攻关项目等。
2.搭建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应用场景。建设开放共享的中试基地,鼓励基地围绕尖端产品创制、概念产品试制、紧缺产品研制等中试需求,提供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小批量试生产、产品性能检测等服务,实现“基础研究一技术攻关一技术应用一成果产业化”全过程无缝衔接。打造一批可示范、可体验、可推广的科技应用场景样板,建设全市一体化场景信息汇集发布平台,为场景机会发布、场景能力展示等提供统一的平台支撑服务。
3.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建立高水平创新平台数据库,定期发布成果清单。设立“科技热线”,建立成果转化“绿色通道”,壮大国际化、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班制度、科技成果许可“先用后付”、成果转化“先投后股”等改革举措,深化科技成果评价、激励、权益改革。鼓励创新平台将研发产品和技术在长沙首次发布,推动将长沙打造成为研发创新成果首发地、体验地和引领地。加快首创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优先使用,引导首创产品市场化推广。
4.强化区域创新协同。在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等国内创新资源密集区域建设异地创新孵化平台,推动在境外建立离岸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探索“全球招引十飞地孵化十长沙转化”运营模式,为长沙筛选和匹配全球科创项目资源。深化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创新联动,探索协同创新发展新机制,推动在科创资源、人才、成果和信息等互融互通、共用共享。
(六)科技人才强基工程
1.积极培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实施科学家引航工程、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依托创新平台资源,积极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对顶尖人才和团队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予以支持。探索柔性引才、人才基金等制度。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在重大科技任务担纲领衔者中发现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具有深厚科学素养,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且视野开阔的科学家。探索建立海外人才“蓄水池”制度,统筹市属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设立海外人才专属岗位,提供优厚薪资待遇和科研经费,搭建引进人才与重点企业服务对接机制。
2.着力发挥校友、湘商作用。充分发掘校友、湘商资源“富矿”,建设和壮大校友服务中心、湘商服务平台等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校友、湘商基础信息库和跟踪服务机制,优化校友、湘商投资兴业、创新创业支持举措,增强校友、湘商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发挥其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方面作用,着力形成校友、湘商企业大回归的格局。
3.培育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建立院士、科技领军人才结对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机制,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担纲重点研发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在高校建设若干个标志性学科,培育一批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力的杰出青年人才。加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扶持力度,实施好青年人才“小荷”计划、杰出创新青年人才及卓越工程师培育计划等引才育才计划。与境内外知名大学共建实践基地,强化人才交流协同。
4.优化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擦亮“科技湘军”品牌,争创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创新人才激励方式,落实人才奖补措施。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入推进“破四唯”“立新标”,探索形成以创新价值、创新贡献等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办法。赋予人才更大科研经费支配权和技术路线选择权,实施中长周期考核,鼓励 “十年磨一剑”。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合理流动。优化管理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人才颁发人才绿卡。引进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七)创新环境优化工程
1.充分发挥城市宜居宜业独特优势。发挥房价比较优势,着力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支持创新平台购置商品住宅保障科研人员,在长沙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科研人员家庭符合有关规定可直接购房,以更大力度精准支持科技人才住房需求。突出基础教育、医疗等方面优势,优化高端人才子女教育便利性,支持有条件片区高质量建设外籍子女学校,畅通就医“绿色通道”,及时有效解决家属就业等有关问题,更好为科技人才来长创新创业解决后顾之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各类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
2.提升保税和跨境研发便利化水平。对综合保税区实施功能分区,围绕“保税研发”功能,丰富“保税十”业态内涵,拓展高端设备的保税检测、保税维修等新型保税业态。依法依规简化保税研发相关事项流程,持续简政放权,推进综合保税区保税研发服务便利化。依法依规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快捷办理手续取得报关报检资质,指导企业申请海关认证资格,为研发中心运营创造便利条件,为进口用于研发的货物、物品提供便捷通关服务,推行跨境研发通关和跨境金融便利化,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提供绿色通道。
3.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完善科技金融债权融资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扩面提质。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基金,与长沙各类国资母基金、社会资本联合成立科技孵化、创新创业、重大成果转化等子基金,服务不同创新阶段的重点企业。激励创业投资主体投向科技创新,对投向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及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依法依规优化注册成立流程。探索打造金融机构聚集的科技基金街区,形成创业投资产业规模效应。
4.引育高端智库和服务机构。成立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深化与中国工程院等高端智库合作,广泛吸引国内外顶尖智囊团参与建设过程,加快构建开放多元的决策咨询机制。支持和引进国际国内知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国际检验检测平台等在长设立分支机构。提升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平台集群发展、科技服务“一站式”供给。
5.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流程,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鼓励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总部及分支机构来长发展,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支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在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保障,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6.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竟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要,支持高校院所、高水平创新平台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为长沙发展扩空间、提质量、增动力。引进境内外高端教育、医疗资源,支持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在长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建设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等外资服务平台,继续推进外国人来华“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探索极简审批流程,建设国际化社区,提供高品质国际化社会服务,加快打造链接全球创新资源的对外开放前沿枢纽。支持在长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创业空间等,引进海外优质项目、成果和人才,催生国际化科技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汇聚强大工作合力。市级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会商沟通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出台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专门政策措施。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稳步增长,全面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扩大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科研活动自主权。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活力和动力。
(三)强化要素保障。在土地规划、财税金融等方面加大对重点片区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用好私募股权投资、专项债券投资、银行信贷融资等各类投融资方式,构建多元化创新投入机制。完善交通、医教、商业、生活等配套设施建设,优先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四)强化科学评估。对接国际国内创新中心城市,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全球研发中心城市评价体系,定期评估进展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动态调整重点任务和目标,循序稳定推进。强化目标导向,完善各类创新平台、项目等效能评估机制,提升产业赋能效益。
(五)强化创新激励。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助推新技术、新产品品牌建设,为创新主体菅造公平开放透明的竟争生态。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形成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科研氛围。实施全民科学素养提升行动,培育崇尚科学、崇尚创新良好环境。推动企业家创新精神和能力提升。强化宣传引导,凝聚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广泛共识和合力。
《若干政策》全文如下↓↓↓
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践行八个“走在前、作示范”,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全面推动长沙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
一、集聚研发企业(中心)
1.引育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在长落地,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0亿元支持。并按每年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2.引育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央企、行业领军企业在长设立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并按每年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3.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对扩能升级、独立注册的企业研发中心,按新增投资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并按每年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于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平台的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按规定给予支持。
4.引育外资研发中心和保税研发中心。新建外资研发中心和保税研发中心,按投资的10%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支持。并按每年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支持保税研发中心开展整套装备研制。对保税研发中心的报关费用,给予全额最高50万元补贴。
二、打造战略创新平台
5.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按“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新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按投资的10%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新获批组建和优化重组后入列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新获批组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通过国家评估后再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新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6.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廷设。争取知名科研院所在长新设立分支机构,知名高校在长设立创新研究院,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及高校院所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按投资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试点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运营管理机制改革,支持其设立运营公司,鼓励运营公司通过作价投资、许可、转让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允许管理层或核心骨干以货币方式出资持有股份。
三、强化科技赋能产业
7.强化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创新平台承担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支持企业与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研发企业(中心)等创新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畅通创新平台参与政府项目渠道,支持其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类技术攻关项目,参与科技创新各类事务。
8.强化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鼓励担保机构为以“先用后付”方式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每年按担保费的100%给予担保机构最高100万元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专项资金,在被投项目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时或发展良好后,将投入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支持创新平台开放共享自有大型仪器设备,每年按服务收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9.强化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建设。支持各类创新平台按政策新建和认定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支持创新应用场景项目打造,按投资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支持首创产品首次应用,按照首次进入市场合同金额30%给予研制单位最高100万元支持。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首创产品,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0.强化科技金融支撑。设立30亿元科创引导基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设立20亿元人才支持基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科创引导基金和人才支持基金获得超额收益可按规定部分让渡给创新平台出资人或联合投资方。扩大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规模达50亿元,设立一批子基金。引导银行机构设立科技分(支)行,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加大对创新平台信贷支持。
11.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国际高端智库、先进检验检测平台、技术研发平台、成果转化交易机构等来长设立分支机构,组建后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支持设立长沙市高校校友服务中心、湘商回归招商指导服务中心、湘商回归服务联络站、驻外机构“湘商之家”、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全国学会长沙总部办公基地等公共服务机构。
四、支持创新平台重点片区建设发展
12.支持先行先试。市内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明确的“一城一区三基地”重点片区试点。优先将重点片区纳入自贸区长沙片区“飞地”园区,享受自贸区长沙片区相关政策,协商完善管理机制。
13.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片区优先布局5G基站、双千兆网络、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支持重点片区“筑巢引凤”,鼓励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建设研发场地,引进创新平台。
14.加大用地供给和财税支持。在重点片区内保障一定比例新型产业用地用于引进高水平创新平台。在重点片区内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产业用地弹性供应方式。鼓励企业利用工业用地建设自持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控制。重点片区五类研发企业(中心)的税收市级留成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本片区全球创新资源的招引、培育、扩能等。鼓励重点片区建设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重点片区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五、加快创新要素资源集聚
15.大力引育高端人才。实施科学家引航工程,积极引进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和院士等一流创新人才和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实施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对入选人才给予奖励补贴和购房补贴。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长沙市高层次人才(C类以上)。对创新平台柔性引进的达到国际级顶尖和国家级领军层次的科技人才,签订工作合同且聘期在2年以上、每年在长沙工作60天以上的,可纳入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16.优化人才服务。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全部适用于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向用人主体放权,推行高层次人才前置认定、企业自主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无抵押、零担保“优才贷”。经认定的C类以上人才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财政奖励。支持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允许创新平台以长期自持等方式,购置商品住宅引进科研人员。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家庭持有长沙居住证6个月以上,且有工资流水或纳税证明,可在限购区购买一套商品住宅。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长沙人才绿卡”,可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依法依规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及子女入学等系列便利政策。
17.支持开展国际和区域创新合作。支持创新平台牵头组织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按实际到位经费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鼓励创新平台开展国际科技联合攻关,给予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支持。支持粤港澳科创产业园建设,支持创新平台联合香港、澳门高校实施一批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项目。
18.畅通项目招引渠道。支持创新平台开展上下游企业招引,按照绩效给予支持。每年按落地长沙项目总投资的3%给予异地孵化器最高500万元支持。每年给予长沙市海外孵化器(海外工作站)基本运营经费支持。面向商协会、校友会、高校院所以及行业龙头企业、国际知名投资咨询机构等,选聘一批招商大使、招商顾问、招商专员及委托招商代理机构,按长沙市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给予支持。
六、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19.提供跨境研发通关和金融服务便利。建立“白名单”制度,纳入“白名单”的创新平台享受进口研发用品优先预约查验等通关便利。对暂时进口入境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二手研发专用关键设备,经海关认可,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支持金融机构为创新平台和海外人才提供跨境结算、贸易融资、外汇业务等全方位跨境金融服务便利。设立汇率避险公共保证金池,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在指定银行机构办理单笔签约金额200万美元(含)以下的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所需缴纳的保证金从公共保证金池扣减相应额度。
20.强化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因知识产权诉讼、仲裁、不实侵权指控等法律纠纷在国(境)外进行维权的,按照实际发生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的50%给予每件最高100万元支持,同一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创新平台发生境内知识产权维权纠纷,每个案件给予最高5万元资金援助。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与长沙市其他政策重复的,按本政策执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本文转自 创新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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